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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平貿易」常見問題

  1. 什麼是公平貿易?
  2. 環顧目前的全球貿易市場,由發達國家和跨國企業把持,位處弱勢的上游生產者如農民和工人,基本權利和生計得不到起碼的保障。「公平貿易」是指透過負責任和具透明度的貿易活動,更公平地對待生產者,改善其生計及生產條件。提倡公平貿易、合作互惠及責任消費,推動香港消費者的自助組織運動,有助抗衡不公平和不公義的貿易政策,為消費者提供另類選擇,發揮消費者的集體力量,讓生產者自力更生及重拾尊嚴。

  3. 怎樣才算是公平貿易產品?
  4. 公平貿易有時亦被稱為「另類貿易」,因它主要由國際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推動,從事有別於主流市場的貿易活動。團體之間經過多年的實踐和交流,已漸漸總結出一套公平貿易的運作守則,讓供應商和零售商共同執行。守則內容包括為生產者提供合理及穏定的收入、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,婦女、兒童、少數民族的權利受到保障,生產過程照顧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等因素。

    國際另類貿易聯盟(IFAT)是目前推動國際公平貿易活動的主要組織,在五十多個國家擁有二百多個會員組織。至是公平貿易認證組織(FLO),則是推行公平貿易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組織。除公平貿易組織外,主流市場亦存在「道德貿易」(ethical trade)或道德採購(ethical purchase)運動,推動私人企業承擔生產和貿易涉及的社會責任。它們的工作若得到適當的監督和鼓勵,亦是推動公平貿易的重要動力。

  5. 公平貿易和現存認證制度有何分別?
  6. 除了公平貿易認證組織外,亦有不少跨國企業進行自我評核,公布稱為「社會責任」或「社會審計」的報告,披露生產者的工作及生活狀況;惟這類報告往往欠缺獨立性和公信力,容易淪為企業的宣傳工具。個別私人機構亦提供社會責任認證服務,企業經評定為符合標準,便能取得合格證書;惟取得認證往往要花巨額資金,不利小商戶,現實上亦有不少巧妙避過審查、「瞞天過海」的例子。

    我們建議參考國際非政府組織的經驗,以非牟利形式推動企業和民間團體,共同探尋更合乎公平貿易和消費者責任的經營方式。優點是讓大小企業和團體、不論規模和背景,均有參與和對話的機會;同時亦避免合格/不合格的淘汰式二分法,而是透過磋商和協作態度,鼓勵成員機構申報利潤及公開報生產資料,不斷改進負責任的經營方式。

  7. 誰是公平貿易的合作夥伴?
  8. 我們強調消費者與企業、民間團體和生產者組織三方合作,注重溝通、對話、試驗和學習,共同尋求改善現行貿易體系的方法。因此,私人部門是我們尋求合作的重要對象,除了產品供應商外,擁有不同專業背景的企業和人才,如航運物流、市務營銷、財務會計、組織管理、認證制度、資訊科技等等,皆對推動公平貿易舉足輕重,對我們的工作十分重要。

    此外,香港的民間團體、社區組織、學者、研究機構以至一切民間社會的成員,無論關注重點是社區經濟、基層生計、社會公義還是民間社會發展,「公平貿易」將是一個理想的另類經濟實踐對話和合作平台,我們亦期望能扮演資訊和組織後援的角色。

    還有就是一直致力於發展中地區勞工權益、農民生計的勞工團體和發展機構,它們對工人、農民等上游生產者的困境,有最直接和深刻的認識,亦是公平貿易的主要推動力量。其中樂施會長期在香港倡議運公平貿易運動,對我們的工作將起著重要的支持作用。

  9. 為何強調和社區經濟結合?
  10. 香港雖號稱自由市場體系,但不少行業均存在嚴重的壟斷,加上大地產商控制土地利用和商鋪供應,小商戶和自由業者往往難有生存的空間。「公平貿易」的意義,不但只為改善上游生產者的生計,同時亦強調中介商人和消費者的合理權益;作為消費者,我們除關心外地工人和農民的處境,亦重視本地基層市民透過社區經濟、合作互惠謀生的權利。

    因此,我們期望能充當本地的合作社運動的供應商,讓合作社可在主流市場外有更多產品選擇;我們會嘗試為社區生產者提供營銷渠道,讓她/他們的產品能夠打開市場;我們亦會尋求和其他商戶合作,讓她/他們在公平貿易和社區經濟上發揮作用。我們期望能聯繫不同社區、不同類型的計劃,發揮消費者的集體力量,為本土的另類經濟實踐提供對話及發展的平台。

  11. 自由貿易是否公平貿易?
  12. 不少人會覺得,自由市場競爭便是最公平的貿易方式;可惜的是,所謂「自由市場」在現實中根本並不存在。上游生產者如農民和工人,與從事中介貿易的跨國企業地位極不平等,價格僅由國際市場上一小撮人決定。跨國企業透過龐大資金,進行非價格考慮的內部採購、企業聯合等行為,對外則採用壟斷與價格操控的手段,這些均是明顯反競爭的市場操控行為。

    尤有甚者,目前世界貿易組織設下的貿易制度,無論在開放市場、農業補貼、知識產權等各方面,均嚴重偏向發達國家的利益,對發展中國家極為不利。發展中國家的工人和農民,被迫成為目前貿易制度下的犧牲品。

  13. 公平貿易是否自由貿易?
  14. 不少人會認為,貿易價格應由市場供求決定,公平貿易卻主張價格協議。但事實上,公平貿易只是力求降低交易中介成本,讓上游生產者和下游消費者兩蒙其利,這和市面上不少直銷經營模式無異。只要增強消費者的認識,願意購買公平貿易的產品;生產者因收入提高,願意供應產品,這完全是市場供求的結果。

    進一步而言,我們主張公開生產資料和提高訂價透明度,促進市場資訊流通,避免跨國企業黑箱作業;又反對企業聯合,利用非市場手段進行價格分割,令小商戶能在同一起跑線上與大集團競爭。凡此種種,均有助促進消費者的認知和權益,其實均比所謂的「自由市場」更自由。

  15. 為何強調集體訂購?
  16. 環顧目前主流市場的產品,相當部分成本往往花在廣告、包裝、市場推廣和配套服務上,這些無疑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的方便,和「更佳的感覺」;但付出的金錢,不但並非用於貨物本身,同時更製造機會,讓跨國企業和大型集團從中食價,牟取暴利。透過有系統的集體訂購,可協助中介商人減省不必要成本,而消費者得到的服務亦有保障。

    此外,具市場壟斷性的連鎖集團,會利用其強大的議價能力,把採購來貨價格壓得極低、數期拖得極長,做其「無本生意」;供應商為求生存,只得進一步向上游生產者壓價。

  17. 公平貿易產品的價格如何厘定?
  18. 在削減中介成本和集團暴利後,公平貿易產品確有條件降低售價,但這並非首要目標;我們的首要目標,是在消費者付出合理價格(不高於甚至略低於市價)、中介商人取得合理利潤(能維持運作成本及提供穩定收入)下,盡力提高上游生產者如農民和工人的所得。

    在不違反上述大原則下,產品訂價由個別供應商自行決定。我們首要是確保供應商提高訂價的透明度,包括提供經營手法及利潤資料。此外,我們亦要求供應商對會員一視同仁,同樣給予最優惠價格,令小商戶和自由業者能在同一起跑線上與大集團競爭。這些限制均為確保公平競爭而設,有助促進消費者的認知和權益,實質上並不違背自由貿易的原則。